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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员动态

深化改革创新 流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

来源:中国商网 发布日期:2017-10-18

内贸流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。新形势下,发展内贸流通对于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内贸流通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,国务院印发了一系列促进内贸流通改革发展创新的文件。五年来,商务部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,引导实体商业转型升级,推动物流降本增效,大力发展绿色流通,为促消费、转方式、调结构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,可以说为建立现代流通治理体系探索了经验。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流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,但流通市场体系还不完善、管理体制还不健全,特别是法治化水平不高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“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、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”的改革任务。为了落实好此项重要任务,商务部提出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试点的工作思路。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7月作出批复,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。

经过一年的努力,试点工作已经完成,并取得了丰富的试点成果:一是积极创新流通发展机制,流通信息化、标准化、集约化水平逐步提高。上海、南京等城市以商圈为载体,加强规划引导、政策集成和创新,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,推动传统商圈、业态和经营模式逐步转型,使实体商业的增幅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;二是创新建设运营模式,增加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供给,便利居民消费。成都市将公益性菜市场纳入到旧城改造和新建居住区配套项目,由政府投资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、专业化公司运营,投资、建设、运营分开,按照优先供地、优先建设和统一标准、统一备案、统一监管的方式,在新建小区和老旧院落建设便民菜店,蔬菜销售价格比周边市场平均低15%左右,很好地解决了社区居民买菜不方便、不实惠的问题;三是加强流通行业立法,完善法制化营商环境。青岛市推进商品流通地方立法试点工作,《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和管理条例》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,这是全国首部综合性规范商品流通市场管理的地方法规,为推动出台全国的《商品流通法》积累了宝贵的地方立法实践经验;四是加快简政放权,创新流通管理体制。广州市针对核心商圈过度竞争、重复建设等突出问题,创新管理思路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作用,建立了“政府+商会+企业”共治共管的商圈自律管理新模式。

引导实体零售转型升级就是让消费更便利更实惠。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》,提出了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方向、任务和措施,明确了零售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方向,并积极分工部署、抓好落实。

自2016年四季度以来,实体零售提质增效和创新转型的成果初步显现,规模效益有所提升。2300家典型零售企业销售额2016年四季度同比增长2.9%,增速比三季度提高0.9%;2017年一季度同比增长4.5%,较上年同期加快1个百分点,网络零售便捷高效的商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与实体店的物流、服务、体验等优势不断结合,“需求引领、技术驱动、融合协同”的零售新生态逐步形成。

大力推动提升物流标准化、信息化、集约化水平,促进了物流降本增效。经过三年多的努力,全国新增托盘中标准托盘占比达到40%以上,比试点前提高了17个百分点;2016年全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为14.9%,比2013年下降了3.1个百分点。试点企业标准托盘占比达80%-100%,装卸货效率提升3倍以上,车辆周转效率提升1倍以上,货损率降低20%至70%,物流成本平均降低20%左右。试点城市标准托盘租赁量同比增长了1倍以上,综合物流成本同比降低了10%左右。自开展物流标准化行动以来,累计促进降低物流费用311.4亿元,减少托盘用量2680万块,相当于节约成材树木447万棵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9.54万吨。

此外,老字号创新以及绿色流通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效。目前,老字号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,发展情况有了很大改善。调查显示在1128家中华老字号中,发展势头良好的占40%,持续稳定经营的占50%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商务部积极推动流通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。在购物中心业态开展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,发布首批25家示范企业,引导流通企业按照《绿色商场》行业标准要求,树立绿色经营理念,推动发展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、节能产品销售、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发展典型示范企业。(商闻)